市救助管理站迁入新址市儿童福利院同时成立 本报讯(记者王晓)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大楼昨天落成,市救助管理站同日迁入新址,市儿童福利院同时成立。
省民政厅纪检组长高雪玉、副市长王亚君前往祝贺。
建设泉州市社会福利大楼是市委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,大楼占地10.7亩,建筑面积7040平方米,总投资1100万元。大楼主体工程于2004年年底封顶,2005年完成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。社会福利中心包括救助管理站和儿童福利院,救助站主要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。儿童福利院负责收养中心市区家庭生活困难的3岁到16岁孤儿和经查找不到家庭住址的流浪儿童,负责被收养儿童的学前教育和康复训练。
社会福利中心大楼的竣工,弥补了我市市级社会福利院的空白。社会福利中心大楼的投入使用,将大大改善我市救助管理工作条件,提供一个儿童收养的场所。